38起莒南这些个人卫生室医院宾馆
日前,县卫健局公示年第四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,共38起。其中, 无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擅自执业的1起;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1起;餐具、饮具检验不符合要求的1起;违反医疗机构资质管理相关规定的2起;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9起;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24起。具体情况如下:无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擅自执业的: 行政相对人:宋家乾 处罚:没收登记保存的药品器械,责令停止执业活动,罚款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: 行政相对人:石莲子镇大河疃村卫生室 处罚:罚款餐具、饮具检验不符合要求的: 行政相对人:莒南县玉洁餐具消毒配送服务中心处罚:警告 违反医疗机构资质管理相关规定的: 1、行政相对人:莒南宋清贵口腔诊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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